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更正及作废你一定要收藏!

发布时间:2020-05-14 来源于:江苏税务 编辑:擎天小编 浏览:1040

答:需要区分情况,根据不同的申报缴款处理进度进行重新申报。


情况1:未发起缴款或退税

解决方法:个人所得税APP选择“查询”-“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申报详情”页面点击“更正”或“作废”重新申报。


情况2:已成功缴款或退税

解决方法:个人所得税APP选择“查询”-“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申报详情”页面点击“更正”重新申报。


情况3:已发起退税,税务机关正在审核

解决方法:您可以对发起的退税申请进行撤销,撤销后按照情况1的解决办法更正原申报或作废重新申报。


情况4:已发起退税,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已经提交国库部门

解决方法: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已经提交国库部门的,不能作废申报,但可以等国库办理结束之后在前次申报基础上办理更正申报。


小提示

年度汇算期间每月纳税人可更正、作废申报的次数只有5次

超过上限后,如当月仍需要更正或者作废申报,需要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举个例子

某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汇算,退税已经到账。5月发现自己还有子女教育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未填报享受。


第一步

增加专项附加申报信息,选择扣除年度2019,增加有关子女教育扣除信息。

       



第二步

“查询”-“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申报详情”页面点击“更正”重新申报。专项附加扣除会重新计算,为新增后的扣除金额,请核对后重新提交即可。


购物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