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免)税申报软件升级!(2020.3.31)

发布时间:2020-04-01 来源于:擎天财税培训平台 编辑:擎天小编 浏览:1041

尊敬的江苏出口企业:

根据相关政策,江苏省税务局对出口退(免)税申报系统进行了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主要升级内容:

一、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第六条:

系统变化:在出口退(免)税申报管理系统软件中,新增表单“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声明录入”。

l  生产企业申报管理系统软件表单位置:

l  外贸企业申报管理系统软件表单位置:

Ø  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声明录入,表单如下图所示:


二、

政策依据: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2019年第91号公告、税务总局2020年第6号公告相关规定

系统变化: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界面新增时,备注栏自动带入简体中文“科技开发、科学研究、教学设备”,如下图所示: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申请退税时,填写的《特殊业务类型电子信息申报表》自查项目进行了调整,如下图所示:

升级后系统版本: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管理系统软件V10.07.0007;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管理系统软件V10.07.0007。



升级方式:

1、自动升级:启动申报系统完成软件升级。

2、手动升级:因网络原因未完成自动升级或需要重新安装的,请从出口退税服务平台(www.chinackts.com)进入“下载中心”模块,下载并安装最新的软件安装包。

特别提醒:

如在升级中或升级后遇到问题,可拨打擎天客服热线96216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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