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申报,增值税申报表中这些问题赶紧来关注

发布时间:2024-12-12 来源于:擎学堂 编辑:擎小编 浏览:447

新电局全面推广中,出口企业在申报增值税时也经常遇到不同的问题。这一期我们来看看增值税申报表的那些问题~~

1、开具“免税”税率的跨境服务费发票,自动提取到附表一(17)栏次

【案例】某生产企业开具“免税”税率的设计费、安装费发票共5850921.99元,申报时数据自动提取到附表一(17)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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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跨境应税服务销售额应开具“免税”税率发票同时体现在附表一(19)栏次,此处显然是自动提取有误,应将该部分数据从附表一(17)栏次手动调整到附表一(19)栏次

2、开具“0%”税率的跨境安装服务费发票,自动提取到附表一(17)栏次

【案例】某生产企业开具“0%”税率的跨境安装服务费发票16864.26元,自动提取到附表一(17)栏次,财务申报时手动调整到附表一(19)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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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手动调整增值税申报表栏次是正确的,但是发票开具税率选择错误,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应开“免税”税率而非“0%”税率

3、生产企业附表一(18)栏有免税销售额,但是附表二(14)栏次没有对应进项税额转出

【案例】某生产企业收到一张税收风险提醒函,提示:2023年度有简易计税销售或免税销售但进项税额转出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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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

先判断简易计税销售或免税销售额的“真假”,是真实发生还是填写有误

实务中有些生产企业会将应填在附表一(16)栏次错误填写到附表一(18)栏次,这种情形是“假免税销售额”,不应做进项转出处理;若是真实发生,则需要考虑进行进项转出。

②核实进项发票及用途确认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做进项转出

若是进项对应取得是普票、或者对应取得专票但进行了不勾选,这两种情形进项未直接产生抵扣作用,则无需进项转出。

若是进项对应取得的是专票,同时,进行了抵扣勾选,则需要做进项转出。

(说明:以上分析主要针对简易计税销售或免税销售额有完全一 一对应进项的情况)

4、生产企业附表二(18)栏比对汇总表,退税申报时出现错误类疑点

【案例】某生产企业有一笔出口业务不符合退税条件,应按征税处理,财务计算出应纳增值税额以附表二(18)栏进项转出的形式缴纳,结果,申报出口退税时出现错误类疑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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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增值税附表二(18)栏只体现商品征税率差,其他任何转出不可在此栏次体现,否则,将会出现同样的错误类疑点。

对于上述情形则需要删除该栏次数据,按照正确的方式确认13%税率的销项。

5、外贸企业退税勾选税额自动提取到附表二(26)栏次

【案例】某外贸企业申报增值时,发现附表二(26)栏次有金额,疑惑这个金额来源于哪,之前没注意过

【处理】核对所属期内退税勾选汇总表,匹配附表二(26)栏次,附表二(25)、(27)栏次自动同步上期数据、累积本期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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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附表五第(3)列免抵税额计税依据自动提取规则与平时手动填写取值规则不同

【案例】申报2024年10所属期增值税及附加税时,发现附表五第(3)列自动提取数据为0,平时都是申报完出口退免税之后直接将“免抵退税金额”手动填写申报附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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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明显手动填写规则有误,造成多缴附加税,实际当月所属期附表五第(3)列应按上月所属期审核通过的“免抵税额”取值

7、火车票电子发票进行抵扣勾选之后,自动获取到附表二(8b)+(10)栏次

【案例】某企业(一般纳税人)11月所属期抵扣勾选6张火车票电子发票,税额54.64元,申报增值税自动获取到附表二(8b)+(10)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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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

  • 追根溯源看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运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告2024年第8号)

十、购买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对符合规定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进行用途确认,按规定办理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的“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 按规则手动调整8b栏次数据

将附表二(8b)栏次对应份数、金额、税额调整到第(2)栏次累加。

【总结提醒】纳税申报越来越智能,很多数据都可以自动同步,牢记“自动提取的数据不一定是正确的”,一定要做好核对工作,核实无误之后再确认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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