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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约金的涉税事项,你了解吗?
现实生活中
企业经常会遇见收到违约金的情况
那么收到违约金需要缴纳哪些税费呢
1 、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从上面条文我们看到,违约金是属于价外费用需要计入销售额中进行计税的。
但是所有的违约金都是作为价外费用计税吗?
答案是否定的。违约金是否要作为价外费用计税,我们要考虑违约金产生的原因,即履行合同过程中违约产生的违约金与未履行合同违约产生的违约金。
我们举两个小案例对比一下
案例一
A公司以生产销售气体为主,2019年8月,销售3万元气体给客户B,同时收取气瓶租金1万元及其它运杂费0.5万元,均计入价外费用,并为客户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客户B在使用过程中,气瓶发生了损坏,根据合同规定于2019年10月向A公司支付违约金2万元。那么A公司就此项业务应该缴纳多少增值税?(以上均为不含税价)”
计算过程分两个步骤,A公司销售气体时,以所有销售额和价外费用为计税依据:(3+1+0.5)*9%=0.405万元
收到违约金时,因为违约金是因为销售气体产生的,作为销售气体的价外费用,应该缴纳增值税2*9%=0.18万元
两项合计缴纳增值税0.405+0.18=0.585万元
案例二
A公司与B公司于2017年底签订了一笔钢材购买合同,涉及价款2亿元。2018年初钢材市场价格大幅下滑,B公司单方面违约,根据合同以及最后的协商结果,达成一致赔给A公司500万元违约金。A公司就此项业务应该缴纳多少增值税?
这个案例中A和B公司钢材销售业务并未发生,那违约金是否应该缴纳增值税呢?这个离不开我们对价外费用的理解。根据条例规定理解,价外费用是依附于应税业务所产生的,不能独立存在,随真实发生的应税业务产生的才能叫价外费用,应税业务都没有发生,那么也就不存在价外费用一说,所以这里面500万元的违约金不属于价外费用自然也不用缴纳增值税。
所以,综上所述,纳税人在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2、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们依然按以上两种情况来分析,判定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依据,是判定企业是否取得了所得,而所得来源于收入,所以我们也可以理解,取得收入意味着企业就可能要交企业所得税。不管收到的违约金属于哪一类,但都是企业现实的经济流入,都是属于税法收入的范畴。从财务的角度来说,属于价外费用的违约金同经济业务发生主体一样计入企业的营业收入,不属于价外费用的违约金计入企业的营业外收入,两者都属于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收入,都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最后,我们通过以下对比表帮助大家理解和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