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会计,车票增值税上没有抵扣期限,但是企业所得税上扣除有期限!

发布时间:2019-09-02 来源于:郝老师说会计 编辑:擎天小编 浏览:1103


      


       疑  问


车票的增值税抵扣是否有360天的期限规定?



 答  复

1.若是取得的是购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2.若是取得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车票,比如定额实名购买的车票则没有抵扣期限的规定,不受360天的限制。


提  醒

有的车票虽然增值税上没有抵扣期限,但是企业所得税上税前扣除是有期限!

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属于哪个年度的实际发生的车票,就允许扣除在哪个会计年度。


举  列

我公司办公室小王2019年9月份出差北京,取得高铁票309元,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车票没能在2019年度报销入账。

2020年7月份才报销,没有超过360天认证期限,增值税上允许在2020年抵扣。

但是企业所得税上不允许在在2020年度税前扣除,因为该项费用实际发生在2019年度。


参  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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