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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票收入,顾名思义就是没有开发票的收入。在实际销售中,有的销售金额很小,且是对自然人销售的,很多都不开发票(比如买包盐)。
未开票收入申报会被罚?未开票收入后期补开了发票填写申报比对不通过?
未开票收入到底怎么申报?如何申报增值税?
一、没开发票,做了未开票收入,SJ要罚款!
问题:
我是一个培训公司,有取得相关资质,2022年8月,税务局的同志来我公司,说我已经申报了158万营业额,但是从未申领过发票,属于未按规定,应当开具未开具发票的行为,情节严重,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要罚我5000元!
我公司经营过程中,从未违法违章,按期申报,也从未有顾客向我们公司索取发票而被我拒绝!如果对方索取,我会开给他的!市场上,也存在着大量这样的情况!
请问,这处罚是否合理?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1号)附件:《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情节严重的(涉案发票在51份以上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体减半),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因此,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发票,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注:这个案例,目前看到的只是12366的答疑,并没有看到相关的行政处罚书。所以,最终会不会让罚款落地,现在还不好说。
二、即日起,未开票收入都这样处理!SJ上门查,也不用怕!
一、未开票收入报税一定会被罚款吗?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发生经营业务,应按规定开具发票,具体规定如下:
1.发票开具要求
2.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处罚
二、未开票收入可以不申报吗?
不可以!
按照相关规定,增值税申报收入包括开票收入、未开票收入、纳税评估收入、稽查查补收入等,因此只申报开票收入既不合规,也不合法!
三、未开票收入如何做账?
2024年10月,公司(一般纳税人企业)将自产的食品作为节日福利发放给公司员工,成本为100万元,对外销售的不含税价值为200万元。
会计上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26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万元
同时结转相关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万元
贷:库存商品 100万元
注意:增值税上应做未开票收入,计提13%销项税额。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02、案例二
公司2024年度收到个税手续费2120元,一般纳税人按“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缴纳6%的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2120元
贷:其他收益 2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0元
用于相关人员的奖励:免征项目,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1000元
贷:银行存款 1000元
注意:《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规定: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因此,企业代税务部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属于有偿代理服务,应按照“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03、案例三
公司从事网上电商业务,主要销售儿童鞋等,属于一般纳税人。2024年度含税销售收入339万元,没有开具发票,全部属于未开票收入。
借:银行存款 339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9万元
建议:对于企业发生的营业收入,虽然客户没有索取发票,但仍应依法开具发票。
在我们实际工作中,不是每一项收入都会及时开具发票,有些客户当时并没索取发票,对此企业也没有开具发票。就形成了未开票收入,未开票收入如何申报增值税呢?后面补开了未开票收入又该如何处理呢?(以一般纳税人为例)
(1)当期未开票收入申报方法
【举例1】: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月申报,2024年2月份取得销售智能存储柜不含税收入60万元,税额7.8万元,当时购买方乙公司声称不需要开票,3月份已经按照“未开票收入”做了申报,填报如下图:
(2)申报缴税后补开发票如何申报?
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难免会碰到已经确认了应税收入,当期已经申报缴纳了增值税,但事后又需要补开发票的情况,那么这种情况该如何进行增值税申报呢?
补开发票后申报方法:
一般纳税人前期已通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未开具发票”栏次申报了未开票收入,在补开发票的月份:
①可以将当期补开的发票填写在附列资料一对应的栏次,
②同时在“未开具发票”一栏填报对应的负数冲减。
接着上个例子:
11月该公司共销售智能存储柜不含税金额150万元,销项税额195000元,其中,有100万元开了专票,剩余50万元未开发票,同时,应购买方乙公司的要求,甲公司补开了2月份不含税销售额为6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公司在填报2024年11月份增值税申报表时,应将当期补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实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行第1列,同时,在第1行第5列“未开具发票”栏次填报负数冲减对应的负数。
简单理解就是,我开了多少票就申报多少,以前的未开票收入已经申报过的,现在在对应的栏次负数重回,一正一负抵消掉。
如下图:
问题来了,电子税局比对不通过怎么处理呢?
企业在经营中有时发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却没开增值税发票,这时就得在 “未开具发票” 栏申报销售额。要是之后又给客户开了发票,由于之前已经报过税,肯定不能重复交呀。所以在开票当月,得在附表一正常申报这张发票,同时在 “未开具发票” 栏填个负数,把之前申报的销售额冲减掉,这样就不会多交税了。
不过呢,这里有个容易让人栽跟头的地方。未开票收入栏是能填负数冲减收入,但税务局为防止有人恶意瞎填,专门设了比对规则。正常来讲,都是先有未开票收入,后来开票了再冲减,就算把前期所有未开票收入都开票了,未开票收入累计金额最多也就是 0,绝不可能小于 0。
它的比对公式是【第 5 列 “未开具发票” 销售额之和≥- 未开具发票的上期台账 “销售额累计值】,变个形就是【第 5 列 “未开具发票” 销售额之和 + 未开具发票的上期台账 “销售额累计值≥0】,一旦这个结果小于 0,系统就会发出提醒下面这个比对不通过的情况:
要是企业碰上了未开票收入的比对问题,别慌,先自查自己填写的数据是否有误,企业可以好好梳理一下以往在 “未开具发票” 栏次的数据,把它们汇总起来仔细分析,就像给账目来一次大体检,找出到底是哪儿填错了,然后赶紧调整数据。
有些企业可能会经常用到 “未开具发票” 这个栏次,比如说客户大多是个人,要不要发票都没准儿。对于这类企业,建议用 EXCEL 做个台账,就像给未开票收入建了个专属的小账本。把每一笔无票收入和后续开票的情况都详细记录下来,这样不仅能心里有数,还能在申报的时候避免出错。
如果自查后发现填写数据没有问题,就点【强制提交】。老版电子税局系统点强制提交,新电子税局系统点强制提交后要写情况说明。
强制申报后会有个异常推送给税局,税局会有专管员或专门人员解锁。或者主动去税局大厅处理。(地区不同,各地税局要求不同,以当地税局为准,例如深圳:若出现一窗式比对不通过为正常情形,存在系统监控无法提交,您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深圳税务服务号-我要办-远程办-增值税申报异常比对处理;比对后可正常提交申报。)
来源:12366纳税服务中心、税政第一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