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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国际贸易的增加,许多企业和投资者纷纷注册了自己的离岸公司。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经常有人将离岸公司和境外公司混为一谈。但从专业的角度来说,“离岸公司”≠“境外公司”。那么他们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呢?
01、概念
离岸公司(offshore company),就是指在离岸法区内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并且不在注册地进行实质业务。更准确的说,离岸公司是为了达到税务筹划目的而设立的境外公司。
离岸法区有“避税天堂”之称,一般符合以下条件的国家或地区,就可以判定为“避税天堂”:
1、不征税或税率很低,特别是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
2、对注册公司的业务高度保密,不泄露股东身份和资料;
3、外汇开放无限制,资金来去自由;
4、是非常便利的金融、交通和信息中心。
境外公司:境外公司是相对于境内公司而言的。境内公司就是依据本国法律在本国注册成立的公司。相应的,一般而言依据外国法律在外国注册成立的公司即为境外公司。
在贸易往来乃至法律实践中,许多人都没有注意到离岸公司“不得在离岸法域内经营”的法律特性,混用离岸公司与境外公司概念,这是需要注意的。
02、成立依据
离岸公司:离岸法域的专门离岸公司法规范。比如在开曼群岛,受《开曼群岛公司法》第七章下的豁免公司规范。
境外公司:注册地国家的一般公司法律规范。
03、运营范围
离岸公司:离岸公司不得在离岸法域内经营,或者说离岸公司是排除其在本土经营的公司。几乎所有的离岸公司法都规定,一旦发现离岸公司在离岸法域内与其他公司签订商业合同,那么当局就将撤销该公司的离岸地位。
离岸公司的注册地在离岸法域境内,而其主要经营管理活动都在所注册的离岸法域之外进行,离岸公司由此具有了注册地和经营地相分离的特征。
境外公司:一般而言,不存在特别的运营限制。
04、注册目的
离岸公司:大多登记在BVI、开曼等这样的离岸法区,目的是为了实现税务筹划、境外上市融资、投资工具等。
境外公司:是在一个国家或地区以外注册设立的公司,目的是便于直接在当地从事股权管理、贸易投资活动。
05、常用的离岸法区
一般国内企业注册离岸公司的目的有四种:一是准备到境外上市;二是作为投资跳板;三是注册控股公司,便于资本运作;四是合法减免税收。
常见的离岸法域有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开曼群岛、百慕大、巴哈马、塞舌尔、新加坡、香港等。对于拟进行首次公开招股的企业来说,注册开曼公司一直都是最受欢迎的选择之一。
01香港公司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享受宽松的税收制度和外汇管制等,对于发展跨国业务,打造国际化的企业形象,有着内地无可比拟的优势。
02开曼群岛公司
最适用于股权搭建进行融资上市,当地的金融行业发达,且在国际上信誉度高。后续客户可以选择在美国、新加坡或者香港进行上市。
03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
世界最著名的离岸管辖区,离岸金融中心,非当地营业完全免税。可以在任何国家选择任何货币进行商业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