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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法施行后
无需缴纳印花税的28种凭证
整理/中国财税浪子
在《印花税法》自2022年7月1日施行后,无需缴纳印花税的非应税凭证列表(提示:本表未列举免税的应税凭证。不属于征税范围与免税是有本质区别的):
序号 | 非应税凭证 | 政策依据 (以新法为主) |
1 | 同业拆借合同 |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备注,同业拆借合同的范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
2 | 保户质押贷款合同 |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备注,不符合借款合同的定义 |
3 | 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 |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备注,只要有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为个人即不征收印花税 |
4 | 管道运输合同 |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备注 |
5 | 客运合同(旅客运输合同) |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备注,暂行条例只针对货物运输合同征税 |
6 | 再保险合同 |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备注 |
7 | 人寿保险合同 |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只包含财产保险合同 |
8 |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合同 |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产权转移书据明确剔除 |
9 | 土地经营权转移合同 |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产权转移书据明确剔除 |
10 | 权利、许可证照 | 新印花税法取消对其征收印花税 |
11 |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 新旧印花税均未列举的典型合同 |
12 | 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 财税〔2006〕162号 |
13 | 保理合同 | 新旧印花税均未列举的典型合同 |
14 | 物业服务合同 | 新旧印花税均未列举的典型合同 |
15 | 抵押合同、质押合同 | 新旧印花税均未列举 |
16 | 保证合同 | 新旧印花税均未列举的典型合同 |
17 | 监理合同、委托监理合同 | 新旧印花税均未列举,实际上是委托合同,不是建设工程合同 |
18 | 审计业务约定书 | 新旧印花税均未列举,实际上是委托合同 |
19 | 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 新旧印花税均未列举,实际上是委托合同 |
20 | 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 | 财税〔2015〕144号第二条(税务总局认为是属于优惠政策) |
21 | 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监察机关的监察文书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 |
22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征收、收回或者补偿安置房地产书立的合同、协议或者行政类文书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实际上是行政合同,不视为产权人将房地产转让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
23 | 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书立的作为执行计划使用的凭证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不是合同 |
24 |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 新旧印花税均未列举 |
25 | 企业租赁经营合同、企业承租经营合同 | 新旧印花税均未列举 |
26 | 合伙合同 | 新旧印花税均未列举的典型合同 |
27 | 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居间合同) | 新旧印花税均未列举的典型合同 |
28 | 劳动合同 | 新旧印花税均未列举 |
转自:中国财税浪子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