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发放的高温津贴,你了解吗?税务处理该怎么做呢?

发布时间:2022-07-06 来源于:太仓税务 编辑:擎天小编 浏览:1046
      随着气温不断攀升,不少单位开始组织发放高温津贴了。你了解高温津贴吗?高温津贴如何发放?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企业所得税可以税前扣除吗

别急,本期和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关于高温津贴的那些事儿~~

01什么是高温津贴?

指企业单位依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给予在高温天气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的劳动津贴,属于法定劳动津贴。

1、发放条件: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 35℃ 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 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小编提醒:高温天气依据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设区市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向公众发布的气温确定。


2、支付标准:

我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用人单位支付的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按照规定税前扣除。


3、支付办法:

 1)用人单位原则上按月计发劳动者高温津贴。

 2)用人单位应当通过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明确本单位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岗位工种、支付办法等。用人单位集体合同、规章制度等明确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天气作业时间折算支付高温津贴的,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月标准依法予以折算。

3)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按从事高温天气作业时间折算高温津贴。

02高温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用人单位支付的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因此也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举个例子:

陈某某7月份工资收入7000元,当月同时取得单位支付的高温津贴300元。单位在申报所属期7月份个税时,应将高温津贴300元并入陈某某的本期收入中一起进行申报。


提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高温津贴需要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因此员工取得单位发放的高温津贴,仍需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03高温津贴企业所得税可以税前扣除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用人单位支付的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因此可以直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04防暑降温费是否就是高温津贴?

防暑降温费指企业为夏季在岗的员工以现金或实物形式发放用于防暑降温的福利。不同于高温津贴针对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防暑降温费针对所有夏季在岗的员工,对工作环境是否高温无特别要求,属于职工福利。因此,防暑降温费不属于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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