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租住两处住房,如何填报住房租金专项扣除?

发布时间:2021-01-14 来源于:上海税务 编辑:擎天小编 浏览:1050

 

员工填报 


1、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专项附加扣除填写。

路径:首页—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2、选择扣除年度和专项附加扣除类型。


3、准备材料

住房租赁信息;工作城市信息;扣缴义务人信息。



4、住房租金信息填写


1.填写基本信息。


2.租房信息填写。

租赁房屋坐落地址、租赁时间起、租赁时间止、出租方类型和主要工作城市是必填项。

以员工小李遇到的问题为例,10月纳税人应该再重新填报一份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以这样填写:以前的租房合同租赁时间止为2020年9月,新的租房合同租赁时间起为2020年10月。

3.申报方式选择。

如果纳税人想要在平时预扣预缴时就享受住房租金专项扣除,在申报方式选择这里一定要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否则单位无法通过自然电子税务局下载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二、 公司填报 


1、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获取最新数据。

路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下载更新(指定人员)


2、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第一步:进行综合所得申报。

路径:综合所得申报—收入及减除填写—正常工资薪金所得—填写


第二步:导入工资数据。

路径:导入—导入数据—生成零工资记录,用户手工修改

第三步:预填专项附加扣除。

路径:预填专项附加扣除—勾选“我确认需要进行自动预填”—预填人员范围“选中人员”(右上方有“导出”按钮,支持EXCEL查看)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常用小贴士



1.享受条件 

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

(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就是说,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2.扣除额度 

以上海市为例:每月1500元


3.一个家庭内由谁来扣 

(1)若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且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

(2)若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无房的,可按规定标准分别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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