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卡会计处理、税前扣除/个税

发布时间:2020-09-16 来源于:小陈税务 编辑:擎天小编 浏览:1124


一、购买购物卡

购入购物卡时:

借:预付账款——预付卡

贷:银行存款

【税前扣除】在购买或充值环节,预付卡应作为企业的资产进行管理,所以这时候,购买或充值时发生的相关预付卡(购物卡)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附加】不征税购物卡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

 

二、购物卡

(一)购物卡发放

1.将购物卡作为过节福利发放给员工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借:管理费用等——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2.将购物卡送给客户/或者促销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业务招待费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税前扣除】在发放环节,凭相关内外部凭证,证明预付卡所有权已发生转移的,根据使用用途进行归类,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如:发放给职工的可作为工资、福利费,用于交际应酬的作为业务招待费进行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28号文件)

【个人所得税】将购物卡作为过节福利发放给员工,一般情形下合并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属于生活性困难补助等特殊规定,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将购物卡送给客户/或者促销,一般情形下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购物卡,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财税[2011]50号)。

【增值税】销售购物卡属于不征税,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3.用购物卡购办公用品、茶叶、纸巾等集体福利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办公费

贷:预付账款——预付卡

【税前扣除】企业内部使用的预付卡,在相关支出实际发生时,凭相关凭证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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