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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出口应征税货物?相关增值税计税方法是什么?
为优化出口应征税货物增值税申报,若企业存在出口应征税货物相关业务,需先在“出口应征税报关单用途确认”模块完成出口应征税货物报关单的用途确认,再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业务。
一、什么是出口应征税货物
出口应征税货物是指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在出口环节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货物。具体是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明确的禁止出口或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如钢铁产品、锑的氧化物等。
二、如何查询货物是否属于出口应征税货物
方法一:
进入擎天全税通官网https://www.chinackts.com/,点击【退税率查询】,输入商品代码或商品名称,点击搜索,查看出口退税率情况。
如退税率为0,说明该商品可能是出口免税不退税货物或者是出口应征税货物;如“特殊商品标识”显示为1,代表“禁止出口或出口不退税”,则该商品为出口应征税货物。
方法二:
登录新电子税务局,在【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中,点击【出口文库查询】。
输入“商品代码”或“商品名称”,点击查询,查看出口退税率情况,也可结合左侧类别树选择对应章节查找。
如退税率为0,说明该商品可能是出口免税不退税货物或者是出口应征税货物。进一步双击打开“商品码详情”弹窗,查看“特殊商品标识”,如“特殊商品标识”为“禁止出口或出口不退税”的,则该商品为出口应征税货物。
三、出口应征税货物的增值税计税方法
1、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出口货物若已按征退税率之差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经转入成本的,相应的税额应转回进项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1+征收率)×征收率
四、常见问题
1、企业反馈一张报关单生成了两条记录,发票开在一张发票上,选择“当期已开票”提示发票号重复,是不是只能选“其他”?
答:目前总局规则报关单和发票一对一校验,此类情形目前只能选择其他。
2、出口应征税报关单用途确认中【是否当期申报】,该如何选择?
答:是否当期申报是指是否确认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一“未开具发票”相关栏次填报销售额。如选是,则应填报未开具发票销售额;如选否,需要选择对应不申报理由。
具体为:如对应所属期未就该笔出口业务开具发票或不属于几类特殊情形,【是否当期申报】则应选“是”,并在对应所属期“未开具发票”栏次填报对应销售额。如属于“前期已申报”“当期已开具发票”“出口代理”“用于出口退税”“用于出口免税”“其他”等六类特殊情形,【是否当期申报】则应选“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未开具发票”相关栏次无需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