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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汇算清缴中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方面有哪些重点须知和汇缴攻略?一起来关注!
企业财务小王:小胡,我们公司有不少员工培训费,但是我对这一块的政策还不是很了解,能请教一下吗?
企业财务小胡:没问题,你想了解什么?
企业财务小王:首先,我该如何判别一笔费用是否属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呢?
企业财务小胡:根据《财政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的规定,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如下: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3.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7.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企业财务小王:明白了,那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呢?
企业财务小胡: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财务小王:那这个“工资薪金总额”的扣除基数如何确定啊?
企业财务小胡:职工教育经费的计算基数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这里的“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企业财务小王:还有什么税前扣除注意事项吗?
企业财务小胡:对于某些特定行业,国家陆续出台了相关税收政策,具体规定包括: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三条规定:“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在税前扣除。” 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第四条规定:“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企业应将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与员工的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单独核算,员工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得计入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直接扣除。”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职工发生的学历学位教育学费不得作为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根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第三条第九款的规定,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企业财务小王:听你这样详细地讲解后,我对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相关知识政策规定更清晰了。企业所得税相关的政策越来越细,也越来越实惠,我们也要多学习掌握政策,做好汇算清缴等相关涉税业务。
企业财务小胡:是啊,我记得2018年以前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扣除比例普遍为2.5%,扣除比例提高到8%以后,提高了我们企业加大增加职工教育培训的投入的积极性,员工素质更高,加快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的速度加快,更激发了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潜力,今年我们还将加大这方面的投入。 企业财务小王:谢谢你的介绍,我也赶紧回去跟老板建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