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少“扣”个税,这个方案可行吗?

发布时间:2024-06-25 来源于:小陈税务 编辑:擎天小编 浏览:1086

【网络方案】

企业支付个人劳务报酬等所得,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反正将来税务机关向纳税人(个人)追缴税款,纳税人(个人)缴纳滞纳金,对于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 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所以“省”50%的税款。

【政策规定】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 应收而不收税款的, 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 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 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案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宁税稽一罚[2024]**号

案件名称 江苏*****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处罚事由 经查你公司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工资表、相关职工薪酬类明细账、相关支付社保公积金等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发现你公司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4023.1元,且无法补扣。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三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7号)第二条第三款等规定,由该企业追扣补缴2019年个人所得税44023.1元。企业表示无法追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049号)第六十九条之规定

纳税人名称 江苏*****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 91********************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91********************

法人证件号码 1****************8

法人姓名 王超

处罚结果 对企业应扣未扣且无法补扣的个人所得税处以1.5倍罚款,计66034.65元。

【补充】偷鸡不着蚀把米

清·钱彩《说岳全传》第25回:“这艄公好晦气!却不是‘偷鸡不着,反折了一把米’?”

叶圣陶《一个练习生》:“我们白跑一趟,偷鸡不着蚀把米,就是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第十九条 扣缴义务人有未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和信息、未按照纳税人提供信息虚报虚扣专项附加扣除、应扣未扣税款、不缴或少缴已扣税款、借用或冒用他人身份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理。

购物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