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AEO认证“认我行”——答疑解惑之贸易安全篇(三)

发布时间:2023-09-22 来源于:黄埔海关12360发布 编辑:擎天小编 浏览:1029

高级认证企业标准的执行可以适配企业高质量管理要求,让企业认证标准更具体地体现在企业管理实践中,更好地助力提升企业内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国际化水平,使企业发展特点更鲜明,具备更强的示范性与吸引力。

这一期我们将继续解答企业在认证准备、认证实施和后续内审过程中,关于“贸易安全标准”和单项标准“代理报关业务”的常见问题,以供参考。

问题七:“对企业卸货台的网格线、颜色、标识有没有相关标准化要求呢?”   

答:这个问题体现了通用标准“贸易安全标准”中“经营场所安全”“货物、物品安全”“运输工具安全”等多个标准项的要求。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生产经营安全要求,设计、规划适用企业的标识,以规范区域划定、强化重点敏感区域管理和起到安全警示作用等。

建议企业尽量采用国际、国内通行的颜色、标识符号和线条。

通用标准内容:

11.经营场所安全

(36)对单证存放区域和货物、物品装卸、仓储区域等实施受控进入管理,明确标识受控区域。对未经授权或者身份不明人员有质疑和报告的程序。

13.货物、物品安全

(45)确保企业保管的货物、物品和集装箱存放在安全区域,防止未经授权人员接触货物、物品。

14.运输工具安全

(52)确保运输工具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的安全。


问题八:“我们企业的物流运输由商业伙伴代理,是不是就不需要制订‘货物、物品安全’和‘运输工具安全’相关的制度了?” 

答:这种情况下,企业仍然适用“货物、物品安全”和“运输工具安全”标准的要求,可以根据企业在“货物、物品安全”和“运输工具安全”中承担的责任制订相关制度,厘清与商业伙伴之间在贸易安全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保障双方的权益。

另外,企业还应当按照通用标准第15项“商业伙伴安全”标准的要求,以“合同、协议或者其他书面资料”等的形式,建议商业伙伴按照贸易安全相关认证标准的要求,优化和完善贸易安全管理,“定期监控或者检查商业伙伴遵守贸易安全要求的情况”,以加强全球供应链的安全性。

通用标准内容:

15.商业伙伴安全

(56)企业应当在合同、协议或者其他书面资料中建议商业伙伴按照本认证标准优化和完善贸易安全管理,以加强全球供应链的安全性。

(57)定期监控或者检查商业伙伴遵守贸易安全要求的情况。


问题九:“贸易安全中代理报关业务要求‘建立并执行对代理报关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行海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培训制度’,但具体如何对那么多的被代理企业开展培训呢?”

答:这个问题主要涉及单项标准中对“代理报关企业”的要求,关键词是“培训制度”,难点是“被代理企业众多”。

既然是“培训制度”,就应当体现对“培训计划”“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培训效果”等方面的执行要求。、

建议企业在“被代理企业众多”的情况下,可以结合自身“客户管理”的实际情况,对被代理企业分类培训,并通过制度进行规范管理,如针对长期合作客户和短期合作客户、普通货物物品客户和其它涉及特殊规定的货物物品客户、一般贸易客户和加工贸易客户等,设置不同内容、不同方式和不同效果跟踪要求等。

另外,目前可使用的联系沟通媒介众多,企业可以根据培训制度与实际情况,选择面对面、线上会议、标准培训课程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单项标准内容:

六、代理报关业务

12. 建立并执行对代理报关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行海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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