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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会期间的“餐费”能否在开具发票时开成“会务费”?
发布时间:2019-06-19
来源于:郝老师说会计
编辑:擎天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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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
今天我公司在巴巴酒店开销售会议,餐费花了10000元,会议费花了4万元,我想问一下开会期间的“餐费”能否在开具发票时开成“会务费”?
答复
明确的答复你,餐费是餐费,会议费是会议费,不得将餐费开具成会议费。
建议
(1)餐费可以单独开具普通发票,会议费单独开具专用发票;
(2)当然餐费和会议费也可以开具在同一份专用发票上分别2行开具,由于餐费不得抵扣,应及时做进项税额转出。
参考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纳税人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