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缴社保?线上操作指引

发布时间:2020-02-13 来源于:苏州税务 编辑:擎天小编 浏览:1079


针对企业关心的问题,2月6日,苏州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社保中心五部门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切实助推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那么,如何申请缓缴社保呢?

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1、问:疫情防控期间按市政府规定,满足什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答:苏州市区(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已采取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且没有批量减员,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市及所在区域产业和环保政策的中小企业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2、问:疫情防控期间按市政府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申请缓缴哪些险种,最长可以缓缴多长时间?

答: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为6个月。


3、问:需要申请缓缴的中小企业如何办理缓缴申请手续,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2020年2月2日,市政府下发《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自发文之日起三个月内需要申请缓缴的企业可向统筹地区税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经营困难中小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并附报申请日前三个月的所有银行存款账户对账单、缴费担保证明(可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营业执照信息或股东出资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等材料。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企业。


对首次申请缓缴期限在两个月以内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申请企业除填写申请表外,仅需提供担保证明材料;同时实施简易审核,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企业。


缓缴社保费申请期与社保费征缴业务申报期一致。按照《关于调整苏州市区职工社会保险2月份业务期的通告》,2020年2月15日之前申请缓缴的,缓缴期限自2020年2月份开始;2020年2月16日至3月7日间申请缓缴的,缓缴期限自3月份开始;以此类推,申请缓缴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2日。


4、问:申请缓缴企业通过什么途径办理缓缴手续?

答:疫情期间,为减少人群聚集,避免交叉感染,按照“网上办、不见面”要求,对已通过“苏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实名认证的申请缓缴企业,通过“苏州税务微信”在线申请办理(在线受理通道从2020年2月12日起开通)。如特殊情况可预约办理,可通过对外公开的税务咨询电话提前预约,申请缓缴企业按预约时间到相应办税厅(点)办理。


税务部门

预约咨询电话

市本级、姑苏区

96888736

高新区

96888796

吴中区

96888739

相城区

96888737


5、问:缓缴企业在缓缴期间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

(1)缓缴企业应如实填写缓缴申请表并对所填信息及附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同时遵守承诺事项,如有违反,即行终止缓缴期,并按规定接受失信惩戒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缓缴企业在缓缴期间,应继续按规定办理本单位职工的用工参保及退工停保手续,发放工资时应依法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4)职工失业、工伤保险待遇不受影响;企业遇职工发生退休、转移等情形的,需为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后享受相应待遇或办理手续。疫情期间,也可按规定延迟办理相关手续。


6、问:缓缴企业在缓缴期满后应履行哪些义务?

答:缓缴期满后,缓缴企业应当在下一个社会保险征缴期内,按照《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相关规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缓缴社会保险费线上申请操作指引


1、扫码关注苏州税务公众号


2、在苏州税务公众号点击【微信办税】菜单进入苏州微办税小程序


3、在苏州微办税小程序点击【我的】进入个人中心,确认需要申请的单位和人员身份


4、确认单位和人员身份后下拉点击【社保费缓缴申请】菜单进入申请列表界面


5、如果有已申请记录会展示在当前界面,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申请界面


6、请仔细阅读提醒事项并勾选“我已知晓确认上述事项”方可继续申请


7、申请界面会自动带出纳税人基本信息,依次录入页面要求填写信息


8、申请人承诺需要法定代表人阅读并签名

 注意:如果申请人为办税人员或财务负责人,请在完成申请信息录入保存后,联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名认证并完成签名,才能正式提交申请


9、申请人需确定一个担保人,担保人可为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如果担保人为法定代表人则无需重复签名;如果担保人为股东,需要录入股东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并上传股东的证明材料,该种情形下申请人提交后申请将被暂存,需要担保股东通过实名认证并完成签名后方可正式提交申请


注意:担保人为法定代表人时无需重复签名,担保人为股东时需要上传身份证明材料并由股东实名认证后进行签名


10、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申请


11、提交成功记录


12、税务机关受理后推送提醒消息给纳税人,请注意关注微信公众号


注意事项:

1、申请人为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员时,不能正式提交申请,只能暂存数据。需要由法定代表人实名认证后通过自己的微办税小程序,进入申请页面,点击修改完成签名后方可正式提交申请;


2、担保人为股东时,需要由股东实名认证后通过自己的微办税小程序,进入申请页面点击修改完成签名后方可正式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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